没有领结婚证,但是生了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2024-11-25 10: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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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就是说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结婚证。只有结婚证(包括《夫妻关系证明书》)才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据。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回答3: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生了孩子生活在一起,属于事实婚姻关系,是合法夫妻;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生了孩子没有领证,则属于同居关系。

回答4:

只有领取结婚证才能建立合法夫妻关系。生孩子后,只能是孩子父母,住在一起只能是同居关系。孩子只能算非婚生子女,但是未来可以继承生父母遗产。

回答5:

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算是法律上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