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保险公司对原告或其他当事人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看到原告或其他当事人的鉴定意见书后,至法院开庭组织举证质证时提出。法院同意重新鉴定后,交技术室等部门对外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参见《蕞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重新鉴定规定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