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秦始皇把战国时期的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行政机构。在这个机构中,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2、地方: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监直属中央的御史大夫。
3、户籍相伍:战国后期,秦国建立了以“告奸”为目的的“户籍相伍”制度,以图加强统治。
4、思想基础:秦始皇不但建立了这一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和制度,而且还采用了战国时期阴阳家的终始五德说,来辩护秦朝的法统。
扩展资料
意义:
1、我国是灾害多发国,地域面积广阔,分散型经济居主要地位。中央集权的建立,在行政上使得国家更加紧密,这样就能够集中国家内的物力、财力、人力,进行大规模建设,大规模生产,共同抵御各种灾害的到来。
2、中央集权的建立,军权收归了中央,这样就使得军事力量能够在国内不断加强。这对于稳定国内环境,镇压叛乱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外来的入侵也因为军事力量的聚集,从而有了更多的回旋余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朝中央集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