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类是实行“补偿原则”,这是全国通行的原则。意思是,不论有几处报销,最终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你医疗费用总金额,也就是说不能因为生病或者受伤而额外获益。
2、不论先在哪家申请报销,另外一家都只报销差额。
3、一般来说,如果认定是工伤的话,是可以100%报销(医保范围以外的由单位报销)的,根本轮不到商业保险来报销的。
4、一般来说,商业保险是不可能100%报销的(有绝对免赔额、报销比例、自费药品等等),而且报销过后保险公司会留存发票原件,只能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并注明余额让你到下一家去报销。而工伤保险对此复印件并不认可,工伤保险只认发票原件。
5、因此,建议你还要到工伤保险处报销。不仅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还有误工、营养、护理……等多种项目可以报销的,这是商业保险无法替代的。
6、如果达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残疾标准,那么按残疾标准定额给付的费用与医疗费用无关,不按补偿原则,不过,你提问中所说的情况有可能达不到的。
详情你可以带上保单和相关病历资料到平安保险公司的理赔部去咨询。
如果人员发生死亡或伤残(够定级)的情况下,在获取意外险的赔偿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标准,报什么,个人感觉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