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一巴掌应该要赔偿多少钱

2024-12-20 20:02:5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被别人打了一巴掌,有可能鉴定为轻微伤,也可能并无大碍,打人方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从民事侵权的角度上来讲,是要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的,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调解,制作了调解书的,那么就还可以从合同的角度,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伤害来判断,医疗费是基准。
法律分析
人身受到损害,最直接产生的法律关系就是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根据侵权法的一般原理,侵权损害的赔偿以“恢复原状”为目的,那么,如题目所说的“被人打了一巴掌”,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到诊所进行了医护的,或者在此之上,因为误工造成了损失的,以这些费用的综合数额之和确定赔偿额度。
另外,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双方达成调解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得以使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免予处罚,双方签订的调解书,不仅具有民事上使双方侵权之债互相消灭的法律效力,还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对相关行为人不予处罚的参考依据。这也就是说,类似于美国刑诉制度中的“辩诉交易”,如果对方通过调解书免受行政处罚,那么一般可以认为,“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也可以加入到赔偿金额当中去。
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判断,如果只是一时激动而没有造成损害的,也不会产生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可联系律师让律师帮你发律师函。对方如果愿意赔礼道歉你方也愿意接受那就尽量和解。如果不能和解即只能采取诉讼方式。首先要看伤势如何,如果比较严重。应尽快去医院开据伤势证明。尽量找到证人能够帮你到庭上做证。你可以提出以下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赔礼道歉;诉讼费用即其他误工费,证人所需的费用;赔偿精神损失等。但是如果仅是两耳光,没有留下受伤痕迹的话。我认为最多可能法院判决结果就是赔礼道歉和承担诉讼费用。你方应斟酌清楚如何选择。

回答3:

如果属于轻伤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以上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