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的招的上门女婿签订了赡养协议/,就是养老送终家中的财产应该归她所有,但是另一个女儿同意赡养的话家产也有另一个女儿的一半,也符合国家关于.赡养义务法。
虽然是口头上约定让小女儿的上门女婿养老,但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三个女儿都有赡养的义务,无论小女儿是否还在,三个女儿都是有赡养义务的,所以,小女儿不在了,另外两个女儿就有义务去赡养老人,如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将两个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她们尽相关的赡养义务。
能不能分家产的话,要大人说话算话,比如说他立了遗嘱,该怎么分就怎么分,这完全是他们大人的意思。
还是可以分到家产的,两个女儿应该是分的一样多的。
如果根据赡养协议,那么两个女儿都可以分到相应的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