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的区别有哪些?

2024-12-16 09:53:1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凡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均可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所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

  1.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 拥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同时,《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就要进行委托招标。

扩展资料:

另:限额以下(非必招项目),招标人若需要招标也可自行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委托招标:招标人以委托代理的形式,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

回答2:

自行招标:招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如果让那些对招标程序不熟悉,自身也不具备招标能力的项目单位组织招标,会影响招标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进而影响到招标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另外,本款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至于“投资金额在多少以下可以进行自行招标在多少以上必须比选”这个问题招标法没有明确规定,就要看各级地方政府规定了,四川省是200W以下都可以进行必选,以上必须进行招标。
委托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并签订委托合同。招标工作完成后,要求招标代理单位提供完整的招投标材料。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应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投标人情况、开标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过程记录、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的应提供招标公告。

回答3:

第一、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自身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依法可以自行办理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所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拥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同时,《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二、委托招标,就是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工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委托招标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
其中,招标人为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受托人。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意义在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以双方约定的代理权限为限,招标人因此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回答4: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自行招标和公开招标不是相对的两个概念,是平行的,不相交。在可研批复中:自行招标相对的应该是委托招标;公开招标相对的是邀请招标。也就是说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都可以进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主要得看,批复中是怎样描述的。
如果批复中是自行招标,公开招标。那么你只能选择委托招标,公开招标。一个是委托方式,一个是招标方式不可混为一谈。
总之,就是自行招标可以进行委托招标,至于是否是公开那还要看批复。自行可改委托,邀请可改公开(保密项目除外)

回答5:

自行招标就是投资方自行完成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等等全部过程。
委托招标是指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公司完成这些工作。
自行招标有一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