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秦时始置,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不同时期情况不一样,唐朝时的刺史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到了清代改称为知府就相当于现在的市长。
长史
官名,长史是中国历史上职官名,其执掌事务不一,但多为幕僚性质的官员。长史最早设于秦代,当时丞相和将军幕府皆设有长史官,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或幕僚长,将军下的长史亦可领军作战,称作将兵长史,(著名的班超即是将兵长史),除此之外,边地的郡亦设长史,为太守的佐官。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一》。其后魏晋南北朝时州郡官员底下多设长史。唐代州刺史下亦设立长史官,名为刺史佐官,却无实职。但大都督府的长史则地位非常高,相当于上州刺史,甚至会充任节度使。明清时代的长史设于亲王、公主等府中,执管府中之政令。参阅《通志.职官六》﹑《清通典.职官十》。
汉武帝时期设“十三刺史”,刺史的本职为:监察,相当于前朝秦朝时的太尉(行政+监察),随后随着朝代的更替,职能略有变动。如果对应当代社会的话,估计是个监察厅的厅长之类的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