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不被允许的不应该回去,去过情节严重的话可追究他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要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第234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第260条)。
你这样犹豫,说明你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不值钱的女人。问问你要是缺打你又回去吧。你这种贱骨头,女人少有。这种家暴的男人和家庭。不但和他分手,还要让他负刑事责任。孩子都的品质也好不了,随他父亲,种下的白菜能长出萝卜吗?孩子如果真的随你,你不用担心他会孝敬你的。你做了一个做母亲应该做的。不要为了孩子,毁掉自己的后半生。
莎士比亚说过的一段话;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该放弃的决不挽留。该珍惜的决不放手,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清醒吧,找回自己的幸福。希望你采纳我的回答。
像这种情况,你结婚了,真的是带给你太重的伤害,我觉得你应该好好找他们谈一谈,毕竟长期的忍受不是长久之计
性格,脾气是很难改变的,个人建议,早点分开
不会回去,会分居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