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如何分配

2024-12-16 08: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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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回答2:

法律分析:夫妻俩离婚时,是需要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如果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等过错,对方可以以此主张得到赔偿。如果两位无法达成分割共有财产和赔偿的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回答3:

家暴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指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这里所说的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因此,因家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一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