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开车能不能走省道?

2025-03-22 18:14:4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实习期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得单独驾车行驶高速。省道并非高速,所以可以通行。

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部分地区各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所以对于大众的C1驾照,自拿证起其实便可扣11分,无延长实习期之说。

回答2:

是可以走的。

我国道路编号的规则主要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三级,由国(G)、省(S)、县(X),都由字母加数字而成组成编号。

县道的标号颜色为:黑色。

省道:黄色。

国道:红色。

国道命名都是G打头3位数,如G107,G312,是107国道,312国道。       

大体上来说,三位数字,G,S打头的是一般公路,为国道,省道。

其余的G,S打头的,一位,两位,四位数字,都是高速公路标号。
省道: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
S1XX:由省道标识符"S"、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S2XX:由省道标识 符"S"、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S3XX:由省道标识符"S"、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回答3:

  1. 驾驶证实习期间,只是不能单独上高速,其它省道和非高速的国道都可以走的;

  2.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3.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1. 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部分地区各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

  2. 国道,是 国家干线公路的简称,根据其地理走向分为3类。国道以1、2、3开头,以1开头的是 首都放射线(112国道除外),以2开头的则为南北走向线,以3开头的是东西走向线。为区分这3类国道,每条公路干线常采用三位数字作编号来表示。

回答4:

可以。对于省道没有限制,对于高速有一定的要求。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