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 这个 张忠月 是第一位的 必须要找到她
既然你已经判定她是诈骗 那么 跟你签借条的 一定是假的信息
不找她的人 那就等于 你没借给任何人10万块钱 这个在法律上 根本没法给你执行 因为 这个“张忠月” 只是个“名字” 不具备任何人类特征 呵呵
还是那样 要不 你把她找回来 但 也要先报案 给警方提供线索 这样能在互联网上 进行备案 然后你找到了 在让警察帮你抓她
要不 你就拜托咱们的人民好警察 帮你侦破 按你说的 这已经构成诈骗罪 已经符合 立案的条件 而且 警察局一定要立案的 因为 指不定她还要去骗别人
哎~~ 希望你能早点找打她 呵呵 万恶的骗子啊
主要是要找到这个人。
找到以后就好说了,不认账的可以进行笔迹鉴定,指纹鉴定。
出个馊主意,你就到公安局去告他诈骗好了,至于理由嘛你自己编一个就行了。让公安机关去帮你找他吧
估计这个张忠月的名字都是假的!到法院起诉算了,这事公安局不管!
我作为一个法学学生觉得没身份证号没关系,你仍然可以告他,即使找不着人,如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仍可告他,到时候法院估计会公告送达,只要你认识他,知道他的住所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