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 应当在何时提出

2025-03-28 09: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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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提出异议《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