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2.物业费收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4.房屋所有权人账户余额不足,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取时限: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