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2条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也就是说即便已经作出判决,有新理由(物价上涨等仍可要求增加抚养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