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家】高利贷违不违法,受不受法律保护与高利贷利息多少有很大的关系。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简单来说,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包括“两限三区”:
一区为超过36%部分不保护
二区为超过24至36%部分类推自然债务,给了就不能主张返还,没给的也不能主张要
三区为24%以下部分,属于合法利息,应当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现实中,就部分金融犯罪来看,利息率并非绝对和唯一的执行标准。
因为部分金融犯罪就利率方面并无具体量化的规定,而是结合事实、证据需对非法性、公开宣传、承诺回报、公众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非法高利贷涉及以下犯罪:
1、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骗取贷款罪
3、高利转贷罪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5、集资诈骗罪
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7、非法经营罪
超过百分之36。高利贷不涉及刑事犯罪。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