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2024-11-24 07: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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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诉法规定,如果诉讼离婚,且双方均有证据证明在外地居住满一年,则可在当地诉讼。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考:离婚诉讼中房产的分割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9253a5c40d839da88326ac77.html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河北离婚律师刘佳律师:

你好!
协议离婚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回答5:

是的,一定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