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乡县的梅州市历史沿革

2025-03-22 06: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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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地广记》(北宋)载:“梅州春秋为七闽地,战国属越,秦属南海,汉属南越”。
南齐时期设置程乡县,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即后晋开运二年,程乡升为敬州,领程乡县。这是梅州州治设立的起始。
北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
北宋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属潮州。
北宋元丰五年(1082)复置梅州,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属潮州。
南宋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降为梅州,领程乡县,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尉使司。
元贞元年(1295),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祐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使司。
明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复置程乡县,属广东布政使司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统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加上本属的程乡县称“嘉应五属”,直属广东省辖。
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
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
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3年(1914)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
1950年1月26日,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
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
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专区、汕头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
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区辖7县1市;
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县级)。
2013年10月,梅州市梅县撤县设区,从此结束了县治,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辖今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