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有关受伤后,医疗期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这个情况在公司看的话应该是属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有用人代为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所以公司是可以辞退你的,当然要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给你一个月工资。希望可以帮到你,我的贴吧和W信公众平台都是律伙伴,有问题的话来问我吧。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公司劝退是否有赔偿,如果能拿到赔偿,详细帮您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