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过继给亲戚了,有赡养亲身父母的义务吗

2024-11-25 11:26:1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16岁过继给亲戚了,对亲生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取决于过继是否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如果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养子女对其生父母无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形成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对其生父母有赡养义务。

2、《收养法》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回答2:

从法律角度,没有善养的义务,但从道德层面讲,父母生你,养你到16岁,你自己考虑?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