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把钱打给对方,还没有签合同,对方账目不清楚,如果闹翻,打给对方的钱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

2024-12-29 02:26: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对方是已有公司,把钱打入对方的个人账户还是公司账户要清楚。如果是打给个人,而且没有签订合伙协议的,一般不认为是入伙,可以主张要回。如果打给对方了公司账户,但是并不了解合伙企业的状况,之前也未交流过,也未签订合伙协议,则是可能要回的。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合伙成立公司,是要签订合伙协议的,并且是书面的合伙协议。有了合伙协议后,就可以申请注册公司,提交合伙协议书、合伙人的身份信息、合伙申请书等。经过工商等部门的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在去银行办理开户等等事项。这时才算是双方合伙开公司。如果对方已经有了公司,投钱进去的叫入伙。入伙不是单纯的投钱,还需要之前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才可以。而且法律对入伙的规定很严格,也是为了保证入伙人谨慎,比如要求合伙人要向新入伙的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来企业的状况,比如财务这些都需要如实告知。因为,新入伙人一旦入伙,将与之前的合伙人共同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所以法律对入伙赋予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那么,既然没有签合同,则不算入伙,所以钱是可能可以主张要回的。具体还要看证据和事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回答2:

收集证据,结合法律关系和实际i情况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答3:

你好,如果只有转账记录,证据补充分。

回答4:

心这么粗糙怎么可能搞投资呢?
不管是朋友还是好友,只要是上万的钱款,都不算是小事,应该有相应协议和签字。。这样总比因为钱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强。
如果连这个都看不透,就最好不要搞投资。。投资是需要眼光和头脑的。

回答5:

你有打钱过去那张票,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