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房子拆迁还建,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户口没迁走,

2024-11-27 15: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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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当地的公示拆迁政策才能确定这个女儿到底属于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

一般来说,被拆迁住房的共有产权人,肯定是安置对象,不管这人户口在哪里,有没有结婚,只要她有产权份额,就一定有补偿的。如果是没有产权、也没有实际居住的空挂户口,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具体说起来比较复杂,

有的还要涉及到户口的年限,农村房子还要看之前的宅基地配受单上有没有这个人的名字等等,建议还是直接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为妥。

扩展资料:

补偿对象

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

被拆房用途和面积

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回答2:

看当地的公示拆迁政策才能确定这个女儿到底属于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

一般来说,被拆迁住房的共有产权人,肯定是安置对象,不管这人户口在哪里,有没有结婚,只要她有产权份额,就一定有补偿的。如果是没有产权、也没有实际居住的空挂户口,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具体说起来比较复杂,

有的还要涉及到户口的年限,农村房子还要看之前的宅基地配受单上有没有这个人的名字等等,建议还是直接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为妥。

扩展资料

《拆迁补偿》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回答3:

看拆的是谁的房子了。与户口没有关系,看拆迁房屋的房主是谁。
比如这个房子是父母的,那拆迁还建的房屋也就是父母的,说句不好听的话,等到房子成了遗产的时候,女儿就有份了。

回答4:

你好,现在土地都是不动的吧,如果要分地,户口没有走,按人口分地得有你的份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