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公出车,出车祸,致一人受伤,我负全责,现在受伤者起诉我和公司,我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赔偿吗

2024-11-24 1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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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如果因公出车,不违反公司规定,并使用公司车辆,个人不责任,由公司担负。

回答2:

  你好,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回答3: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履行职务行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