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面去饭店打工(未满18岁)店老板算不算非法雇用童工?如题 谢谢了

2024-12-27 08: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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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你拿钱,就算童工了,我先说一下法律上是怎样来确定童工的~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不过实际上是没什么关系的.因为你在你亲戚那,说土点就是帮忙,就象家里开了一个店,儿子没事帮老爸看店的性质差不多啦~,劳动局是不会查这些滴~你可以放心的去帮忙吧~祝你好运~!成长的过程中的确需要磨练磨练~ 不过打工很苦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