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婆婆的原因,引起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否则,建议慎重考虑,毕竟离婚不是儿戏。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如果天天只是婆婆不好老公顾家交家用不离婚,如果婆婆不好老公又不顾家不能保护你或者替你说句话,我劝你早离早好,但两个孩子估计你们一人一个吧想好孩子得出路吗,他奶奶能或者父亲能带好吗?俗话说能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为了孩子和你自己的幸福,三思再三思,因为离婚了,不是吵架打架又是一次彼此不信任的鸿沟
如果你们很幸福因为婆婆当然不值得。你是个对方过。又不是和你的婆婆过。你完全可以减少见面的机会。不然你的爱人会很难做
不是因为个人原因,有点不值得
和他关系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