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30多年还能找回来吗

2025-02-25 15: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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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目前的公安户籍系统都是全国联网的,而注销户口是通过电脑网上办理的,只要是注销了,是立马就生效的。
  二,户口被注销以后,也就查不到与被注销掉的户口相对应的个人信息了,否则销户也就失去了意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包括公民因失踪被宣告死亡的)、被征兵服现役、出国出境定居、被逮捕等情形下会被注销户口。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2,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4,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5,公安部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

回答2:

  如果户口是自己注销的,是很难再恢复的。
  如果是当地村委或者政府注销的,可以申请恢复。
  申请时,需要提供自己原来的户口证明,如旧的户口簿、村委的证明等。
  申请恢复,须到原注销地派出所和公安机关申请。

回答3:

能,你托托熟人,有人好办事

回答4:

能啊,上户籍科找找看

回答5:

在原户籍处找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