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不要误解了物业服务这个行业,不是哪个人在有物业的小区出点什么事就找物业理论或时要求承担责任!首先,物业公司是企业,提供的服务是等价有偿的一种经济合同关系行为,也就是说为支付了报酬的对象提供服务。二来即使为合同对象服务也是有一定的义务范围的,即责任同样有限。好比说吧,你支付1元钱的报酬,物业也只提供1元价值的服务,并承担1元价值范围内的责任,你不能要求人家提供10元钱价值的服务和承担如此大的责任吧,这是利益与责任的一种不对等。 业主车辆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赔偿,不能一概而论。有关法律规定,物业所提供的安保服务只是一种治安工作的协助义务(受法律限制和能力所限,物业企业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提供一般性的防范性服务,如果业主无法举证物业未尽义务,物业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物业公司连一般性的防范义务都没尽到属于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给予一定比例的损失赔偿。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赔偿是指工作上的失职过错给予的一定性的罚责,而不是财物保管意义上的赔偿,除非与物业公司单独签订了保管合同。根据承担法律责任的立法原则来说,物业不是偷盗财物的主体,也没有形成保管的合同关系,没有义务范围内的过错,综前所述,物业是无须承担赔偿责任的。 再要说的一点就是,你非小区业主,并不是物业的服务对象,物业更无须为你财物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说句不好听的,物业公司没有替业主收你停车场地占用费就算不错了哦。这是笑谈,就算你交了费,这种费也是所谓的场地占用费(收取该费用也是用于场地地面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场地所全体业主所有,损坏需要全体业主支付费用的,收取停车费是替无车业主向有车业主收取的一种补偿)。
未缴停车费,所以你的车在该小区并不具备法律保护效益,所以这个他们是没帮你看管的权利,只能去看看他们小区有没监控可以看到你电动车丢得地方,或者是可以看到你的电动车被谁骑走的。向他们要求查看监控,这只是你的权利,他们应该会让你看的,你的电动车,丢了,他们倒是没什么义务负责,因为你没给对方应付义务的支持,就像你不给别人钱,别人怎么会给你菜……
你可以找你们的公司啊,让你们公司给你一个说法,你是去工作你们公司有责任负责你的他们会去找物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