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可以找关系搞人出来吗?

2024-12-18 16:24:0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最好不要这样,没有人会为了一点钱自毁前程。就算能运作把人弄出来,你能保证受害人或别的人能对此保持沉默么?如果有人不服,闹开来,更麻烦。最好是找检察院在起诉时罪定的轻一些,在找法判的轻一些,判个缓刑啥的。 一旦案件到了检察院,要想不了了之,太难。

回答2:

  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告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是否符合条件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