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签订的房产归属协议有效吗?

2024-12-25 23:10:1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婚后,买房前,男方为了让我出钱买房和我签订了房产归属协议,约定房产归我所有,不论出现任何情况都不和我争房产,协议不可撤消,前后写了两份,我父母才出了四十万买了房,写的他一个人的名字。买房后,又写了一份房产归属协议,说房产属共同财产,如果出现家庭暴力,女方可要求离婚,变卖房产,偿还银行贷款和欠我父母的钱后,余款平均分配。请问律师们,这三份协议有效吗?法院会采纳哪一份协议?他现在工资也不给我,房子也不叫我住,不让我回家,说回去就打我,如果我起诉离婚,法院看到以上的协议会不会认为我是想恶意占有房产啊?第三份我没有签字只有他的签字,前两份我签字了

回答2:

通常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是双方平等、自愿情况下签订的。最好公证,公证以后更具法律效力。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二)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三)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四)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五)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