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了,户口一直在娘家,可以和娘家分户吗?

2024-11-24 15: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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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办理的。 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回答2: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户申请;
(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

回答3:

可以和娘家分户了。

回答4:

您好,可以分户。

回答5: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限定》:
第十一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换等原由,且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能够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要求的,能够由户主向时常寓居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手续:
(一)家庭人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乡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乡村地区已婚娃儿夫妻两方户口与爸妈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解决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能够持上述证明手续申请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限定,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能够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