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城市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农村的父母家

2024-11-26 22:18: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后女方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的父母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条例

回答2:

  离婚后女方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的父母家,迁户口步骤: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回答3:

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
同呈法律--北京专业的法律咨询网站,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您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直接登录网站发布您所需咨询的法律问题,资深律师会为您免费解答!也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与专业律师一对一咨询!

回答4:

只要愿意接收,就没问题

回答5:

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