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入档案呢?”:
(1)按规定,解除合同是会入档案的,而且你还填写了失业证明,就更可能将解除合同的情况入档案了。
(2)其实,是否入档案不重要,重要的是解除合同的原因会如何写:如果试用期内解除合同、解除原因是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能会对你将来再找工作有些影响。
但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你只不不符合这家公司的录用条件,但没有违规或违法行为,也不代表你就不符合其他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果仅是写“不符合录用条件”,在其他公司录用你时,只要你能力足够,一般不会有太大影响。
2、“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1)如果离职证明上仅写了“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什么太大的事,试用期内公司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还有其他内容就麻烦了。
(2)建议你找人力资源部长(老板侄子)说明或证明有小人在你们之间挑唆的情况,争取弄清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或是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
3、“这中情况饿我算是被辞退了吗?伤心”:是算被辞退了,但不必伤心吧?现在这社会,被炒或是炒老板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更何况,一个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长如果是喜欢听馋言的人,这公司的前景也堪忧,你早些离开说不定还是好事呢。
如果您单位通过强行扣押档案方式来阻止您单方解除与单位劳动合同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您单方解除与单位的试用合同的话不应属于违约行为,但您最好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后30天离开单位。您单位若对此不服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您单位无权扣押您的档案,应该将您的档案转到新的单位或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您的单位执意扣留您的人事档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您的合同不是试用合同,那么在您提交辞职报告后的30日内,理论上您仍要在现单位上班,否则构成违约,有何后果要看你们单位的规定和具体劳动合同的约定,这不是扣一个月工资那么简单,有可能你们单位有权以旷工为由将迹埂管忌攮涣归惟害隶你辞退,这样您将无法得到补偿金,但您单位此时仍无权扣您的挡案,也无权对您作出除名的处分.所以,先搞清是不是试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
现在换单位也不会直接要求您带档案,而且原单位没有为您办理保险业务,档案也不会有多大用处。先找个单位上一个月班,原单位会当您旷工,自然会辞您,档案会自动放回本地的人才中心。
不要不顾一切的对老板说辞职,作好各方面的准备再潇洒的对他说:“大爷我走了”
主要是看解除合同证明上面的离职原因的填写了
这个权利在单位,一般来说单位都会写“双方协商解除”,这个这个证明是需要放入档案的
所以要看这个证明怎么给你写的了
和领导好好商量吧,一般不至于那么为难你
祝你好运
民营企业的档案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