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如果选五个董事,你有一百股就有五百个投票权,你可以分开投个五个人,也可以集中投个一个人五百票。这是为保护小股东而设置的机制,可以避免大股东操纵选举,小股东可以集合起来选一个人进董事会。
这样便于理解。(按上述例子数据)
非累积投票制--是单次对某个提名人进行表决,有几个提名人,就投几轮,因为有51%股东,故大股东提名都可以获得通过;
累积投票制--准备选举5个,总票数就*5,一起只投一轮。若大股东想操纵,就对有意向的5股东(包括自己),若平均,每人510票;但其他剩下5股东可以把票数集中放在1-2股东上,票数可能超过51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