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向劳动者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发现劳动者在原来的公司存在不良行为应该怎么?

2025-02-22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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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向劳动者发出录用通知后发现劳动者在原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要检查招聘文件是否有关于劳动者之前不良作为是招聘的条件的规定,如果有,而应聘者没有如实说明,属于应聘者恶意隐瞒,录用通知作废。若没有类似规定,继续录用,在约定试用期内考察该应聘者是否达到公司要求再决定。

回答2:

那要看是什么不良行为,如果不能给现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则不能不录用或者不公平待遇,相应的也不能用刻意隐瞒来不录用,因为并不能给现公司带来影响,所以可以不说。

回答3:

录用通知书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其一经发出到达劳动者后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撤销,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其收到录用通知书,既可以选择承诺,也可以选择放弃,如果选择承诺,双方合同即告成立。录用通知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虽无明确的规定,但他在劳动关系的缔结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认为其法律性质属于要约,基于劳动法的特殊性,录用通知书一经生效,用人单位就无权撤销,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用也不是不可,只不过可能要面临赔偿!

回答4:

公司债上劳动局发出录用通知之后发现劳动者是原来的公司存在不履行位该怎么办,检验的话你可以画出录取通知书你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真的不亮的影响简直真的还你可以推荐不去上班也可以啊反正正你还没有签合同

回答5:

可以再发通知告知其撤消录用,并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