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政策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nationality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ofextraordinary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根据移民法规定,符合杰出人才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如下条件: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联邦移民法规定“杰出能力”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领域中其专业能力在顶尖的极少数。联邦法律显示达到这种标准的人才要有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成就奖项。这类的成就包括像是国际公认的诺贝尔奖或奥斯卡金像奖。或是要提供至少三项以下的证明:
(1)因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导;
(4)在其行业有担任评判员或评委委员的任职经历;
(5)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8)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身处高薪阶层;
(10)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项目对个人技能标准比较高,要求移民申请人是该领域内的尖端人才,拥有独到的见解与能力,如果能够获得国家级待遇或者享有国际声誉,将能大大提高移民成功率。
我获得过省级科研奖,而且我五姥爷和我五姥姥都拥有美国国籍,我一个大学室友也在美国,所以打算移民美国。
但是如果靠他们移民,仅仅是我姥爷姥姥依靠他们的兄弟姐妹身份申请都得十几年,后面还有我父母亲,然后才能轮到我,排期到了我也得20年,试问人生能有几个20年?!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条件有十项,只要满足其中的三项就可以了,虽然同等岗位中高薪酬是一个标准,但是如果你满足另外的几项,可以不提供财产证明。以赢众海外咨询中医的案子为例,这位客人是医学博士并任生物科技公司董事长,研发药剂获得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金奖,是中国特效医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还有《科技中国》等媒体报道若干,还有专利。我们并没有论述高薪酬这条,实际上杰出人才申请环环相扣,已经是杰出人才了,自然拥有高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