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完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看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及房屋的具体购买情况。
首先,如果双方之间针对房屋的性质、权属、份额等进行了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故如果双方之间对于该房屋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了该房屋的权属等相关问题就需要遵循协议的约定。
其次,如果双方之间无任何关于房屋的约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可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处理房产,法官在处理房产时还会考虑出资、贡献、妇女儿童利益等相关问题。
你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玩呢,算共同财产吗,我个人估计应该是算是功能财产,但是具体的,需要经过法律方面的,确认才可以,这个问题的话非常的严肃所以说希望,你最后吃到法院去咨询一下。
婚前购置的房产,结婚后如没有特别约定,视作为个人财产
楼主的情况,如果婚后贷款一起还得话,那婚后还贷的这一部分视为共同财产(仅仅是钱款部分)
呃,你的情况很容易搞清楚。此房为你婚前所得,当然就是你的个人财产。
那4万元的贷款,据偿还人的不同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继续由你父母偿还,那这房子跟你丈夫就没什么事了,当然保留还贷存根很有必要。
2.如果由你偿还,则牵涉到夫妻婚后所得共同财产的问题,理论上是一人一半。也就是说今后此房产发生争议,你须偿还他两万元的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