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本段]沈浩 践行信念
2009年病逝。沈浩是安徽省财政厅派驻小岗村的选派干部,其任职期间小岗村有诸多发展。在2006年底沈浩任职三年届满即将离开时,村民们派了十个代表,按下手印到安徽省组织部、财政厅要求沈浩留在小岗村,再带领他们干三年。2009年11月6日,小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沈浩在小岗村临时租住的房子内去世,年仅46岁。 沈浩1986年学校毕业后分配至安徽省财政厅综合处工作,历任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等职,2004年2月作为省财政厅优秀年轻干部下派至凤阳县小岗村任党支部书记,今年11月6日在小岗村不幸辞世。
安徽省财政厅11日发出《关于确认沈浩同志为因公牺牲的决定》。《决定》写道:2006年底,沈浩任期即将届满时,在小岗村98户农民强烈挽留下,沈浩义无反顾地选择继续留任,成为当时全省唯一连任两届的下派干部。6年来,他以振兴小岗为己任,带领小岗村群众呕心沥血求发展,凝心聚力奔小康;他舍小家、为大家,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一心扑在了小岗村;他不畏艰辛,迎难而上,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大力弘扬小岗村精神,为加快小岗村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各级组织充分肯定和小岗村广大干群一致好评,先后荣获全国农村基层干部“十大新闻人物”特别奖、安徽省第二批选派干部标兵、安徽省改革开放“三十人三十事”先进个人、“全国百名优秀村官”等荣誉称号。
安徽省财政厅认为,沈浩的业绩,生动诠释了一名新时期党员的崇高境界,他那种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高尚情操,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的无私情怀,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为人正派、忠厚老实的高尚品德,永远值得学习,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开展向沈浩学习活动。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审批确认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财政厅党组研究决定,确认沈浩为因公牺牲。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沈浩的颁奖辞: 两任村官,六载离家,总是和农民面对面,肩并肩[4]。他走得匆忙,放不下村里道路工厂和农田,对不住家中娇妻幼女高堂。那一年,村民按下红手印,改变乡村的命运;如今,他们再次伸出手指,鲜红手印,颗颗都是他的碑文。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刘汉俊这样评价他
你是一粒种子,深深地埋进这片多情的土地;你是一面旗帜,高高地飘扬在这希望的田野。你把人民捧在心里,人民就把你举过头顶!站起来,你是一尊雕塑,倒下去,你是一座丰碑!
沈浩:为了村民的生活条件更好,经济收入更多,出行方便留下了辛勤劳累的身影;六年了不辞辛苦为了村民,最终将自己年轻的生命留在了这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岗位上
舍己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