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有点麻烦。不清楚你以后是否还会出货? 但通常情况下,客人既然多付了钱,肯定以后继续出货。否则他不就是亏了?我建议再领取一份或者二份核销单,看你下次出货的金额来定。然后告知外管局,货是分批出,当然也就可以分次核销了。但注意一点:收款的时间,与出货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外管局会继续追问的。不过这种情况也好处理,给外管一个保函即可。
那就再领一份,把货全出完。这样比较简单。注意预收款也要去银行注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