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包括: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公摊建筑面积 百度百科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即指各产权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山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共用墙体面积。
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15%-20%;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注明房屋的公摊系数范围。房屋面积以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测绘部的测绘结果为准,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也以此为准。
公摊面积和房屋设计还有很大的关系。影响公摊面积的因素有:
1、户型 同一栋楼里一梯一户、一梯两户和一梯三户是不一样的,典式楼和板式楼是不一样的。
2、套内面积 正如你所说,房子大就多点,房子小就少点
3、公共设施 只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是不一样的,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
4、建筑规模 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
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
多层:8%——15%
小高层: 10%——20%
高层:15%——30%
公摊面积解密
编者按:在买房过程中的面积纠纷,大多数是由于公摊面积引起的。物业的办公用房、会所、安防工程的面积是不是该摊?摊的时候按什么比例?这些对于普通买房人来说,可以说是一个“暗箱”。今天,我们在这里把本市最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拆解开来,以让买房人买个“明白”。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特别提示: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国家房管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先按预售合同的约定,用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与购房人结算房价。在建筑项目全部竣工后,与测绘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
商品房如按整层或整楼门销售,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本楼门公用建筑面积的,不参加其他楼层(楼门)相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其公用建筑面积亦不被其他楼层或楼门分摊。 0顶或踩的标志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