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用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具体的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公积金的时候: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在你发工资的时候扣的个人部份)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份)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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