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 新年新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几部重要法律和一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正式开始施行。
几部重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
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主要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