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准备材料:
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2、(1)已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3、部队院校在读无军籍学员还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无军籍证明;
4、军人携带军官证(或者离退休证)、部队《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所在部队须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并盖章,负责人要亲笔签名确认。
办理异地护照都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条件
1、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本市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2、下列 非本市人员可以向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1)、持有一年期以上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和16周岁以下的子女。
(2)、在沪就业并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算,须已经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未缴、补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3)、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4)、本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符合(2)、(3)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年满六十岁且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7)、在本市暂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申请赴台同类签注。上述人员(除第一项中系本市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外)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4、如果申请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请提交该失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复印件(如该护照已遗失,应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声明作废)。
5、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请去看出入境管理处的微信公众号或者网站。按照自己对应的情况准备材料。并且预约办理。不是所有外地户籍都可以异地办理护照的。
户口本,暂住证,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