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两人分居一年多,现在想诉讼离婚

2024-12-27 11:37: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不构成重婚罪。根据提供的信息来看,应该是近期发生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了,所以,这种情况,只要女方不和孩子爸爸登记,不会构成重婚罪。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

回答2:

可以诉讼离婚的,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男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或者结婚登记信息、起诉书,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明。小孩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回答3:

不构成重婚罪,但女方是婚姻过错方,补偿男方一点钱就够了,女方已和别的男人有了身孕,可以看成是确实是感情破裂,法院必然会判定离婚的。那样男方就不会刁难女方了。

回答4:

你可起诉离婚,如果男方知道你已怀上他人的小孩,你应该是婚姻中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能会在财产上多分配给男方。你只要和另一男人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况,只是在道德上你也要适当检讨自己。当然你可能也有你自己的难处。希望你能理智处理此事。

回答5:

你现在离婚,男方不仅可以不离,而且还可以投诉你。
因为你在结婚期间没离婚的时候就和别人有了孩子。
如果你真的想离婚,那就要你肚子里的那个孩子的父亲给你前夫一笔钱,私了还有离婚的希望。
如果去法院最后你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