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人事,把员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写错了,已经在劳动局备案

2025-03-06 20:32:4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您好,回答如下:
1. 如果对离职员工个人没有影响,没关系的。
2. 如果 解除原因,会影响离职员工 申领失业保险金,那也没关系,企业就重新出具一份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 盖公章,给员工去办理或公司帮忙办理,社保局有表格要填写,如须盖公章,公司配合就是。
3. 如果考虑,离职员工到新单位报到,新单位一般都只看『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不太会去关注 前任职企业社保系统上所表达的停保原因。
以上,仅请参考。

回答2:

同为人事,刚刚经历了这件事,特意来回答一下。
广东这边是直接拿上公司公章、记下来该员工的身份证号码与名字到公司所注册的街道办填写一份登记表和一份情况说明书就可以,很简单,但是还是建议以后做为人事的我们细心一些,在和员工办理离职时询问一下员工是否需要领取失业补偿金,这样做会为我们省去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