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区沿革〕 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 召开,会议决定5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纪念日,民族区域自治在全国第一个得以实现,时辖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锡林郭勒、察哈尔盟,计32个旗、1个县、3个县级市,面积54万平方公里。自治政府驻王爷庙。1949年11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自治政府迁址张家口。1949年9月19日,以国民党高级将领、绥远省代省长董其武为首的19人率部举行起义,其后,成立绥远省人民政府。1954年3月5日,内蒙古人民政府、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绥远军政委员会、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在归绥市(呼和浩特市)联合召开扩大会议,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从3月6日起,绥远省建制和省人民政府同时撤销,原绥远省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市。1955年7月30日,将热河省敖汉、翁牛特、喀拉沁旗和赤峰、宁城、乌丹县划归自治区昭乌达盟。1956年4月3日,将甘肃省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额济纳蒙古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增设巴彦淖尔盟,以原自治州和自治旗的行政区域为盟的行政区域。1969年7月5日,将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分别划归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将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划归宁夏和甘肃,1979年5月30日又重新划回内蒙古自治区。
全区现设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巴彦淖尔9个市;兴安、阿拉善、锡林郭勒3个盟;另外有满洲里、二连浩特2个计划单列市;下辖16个县级市、17个县,52个旗,其中包括鄂伦春、鄂温克、莫力达瓦达斡尔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
〔人口〕 人口保持较低增长。2006全年出生人口23.58万人,人口出生率9.87‰;死亡人口14.12万人,人口死亡率5.91‰;人口自然增长率3.96‰,比上年下降0.66个千分点。年末全区总人口2392.35万人,比上年增加5.95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423.83万人。城镇人口1163.6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48.6%;乡村人口1228.7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51.4%。男性人口1231.30万人,女性人口1161.05万人。在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64.3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为6.87%,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
〔民 族〕 全区共居住有49个民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有汉族、蒙古族;人口在10万以上的有回族和满族; 人口在l万以上的有朝鲜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人口在1 000以上的有鄂伦春族、壮族、 锡伯族、俄罗斯族;人口在1 000以下的有藏族、维吾尔族、彝族、布依族等38个民族。2001年,汉族人口1843.7万人,蒙古族人口 404.08万人,满族人口48.1万人,回族人口20.8万人,达翰尔人口 7.5万人,鄂温克人口2.6万人,鄂伦春人口0.4万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共40.6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