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武器的杀伤破坏方式主要有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电磁脉冲及放射性沾染。光辐射是在核爆炸时释放出的以每秒30万千米速度直线传播的一种辐射光杀伤方式。1枚当量为2万吨的原子弹在空中爆炸后,距爆心7000米会受到比阳光强13倍的光照射,范围达2800米。光辐射可使人迅速致盲,并使皮肤大面积灼伤溃烂,物体会燃烧。冲击波是核爆炸后产生的一种巨大气流的超压。一枚3万吨的原子弹爆炸后,在距爆心投射点800米处,冲击波的运动速度可达200米/秒。当量为2万吨的核爆炸,在距爆心投影点650米以内,超压值大于1000克/厘米2。可把位于该地区域内的所有建筑物及人员彻底摧毁。早期核辐射是在核爆炸最初几十秒钟放出的中子流和γ射线。1枚当量2万吨的原子弹爆炸后,距爆心1100米以内人员可遭到极度杀伤,1000吨级中子弹爆炸后,在这个范围内的人员几周内会致死,在200米以内的人员则当即致死。电磁脉冲的电场强度在几千米范围内可达1万至10万伏,不仅能使电子装备的元器件严重受损,还能击穿绝缘,烧毁电路,冲销计算机内存,使全部无线电指挥、控制和通信设备失灵。1颗5000万吨级原子弹爆炸后破坏半径可达190千米。放射性沾染是蘑菇状烟云飘散后所降落的烟尘,对人体可造成照射或皮肤灼伤,以致死亡。1954年2月28日,美国在比基尼岛试验的1500万吨级氢弹,爆后6小时,沾染区长达257千米,宽64千米。在此范围内的所有生物都受到致使性沾染,在一段时间内缓慢的死去或终身残废。
2.冲击波对人员损伤的特点:一是伤情复杂,不仅有体外表伤还有内脏损伤;二是外轻内重;三是发展迅速。
光辐射的特点:一是有朝向性,烧伤多发生在朝向爆心暴露部位;二是眼睛和呼吸道烧伤比常规条件下多;三是持续时间短,烧伤深度浅。
早期核辐射的特点:一是重度以上的伤情多于中度以下的伤情;二是急性放射病有明显的潜伏期;三是损伤范围广,症状复杂。
核武器的杀伤范围是以杀伤边界、杀伤半径和杀伤面积来表示的。核爆炸时,由三种瞬时杀伤因素的作用面人员,使人员发生现场死亡(阵亡)和损伤的地域,称为杀伤区。从地爆时的曝心或空爆时的爆心投影点到达能发生不同程度杀伤(伤情)的距离称为杀伤半径,其最远处称为杀伤边界。由杀伤半径可以计算杀伤区的面积。这样就可以划出光辐射、冲击
波和早期核辐射的单一杀伤范围和它们的综合杀伤范围。从爆心向外,由近到远,人员所受损伤的程度,由重到轻,一般可将人员遭受杀伤的地域划分为极重度、重度、中度和轻度
四个杀伤区,轻度杀伤区的边界也就是整个杀伤区的边界。10kt级以上核爆炸时,以发生皮肤浅II度烧伤的最远距离为其边界;10kt以下核爆炸时,以发生轻度放射病(>1.0Gy)的最远距离为其边界。
三种瞬时杀伤因素对开阔地面暴露人员的单一和综合杀伤半径均以致伤概率为50%计。杀伤区面积的大小,作为概数,kt级核爆炸时为零点几至数km2;10kt级核爆炸时,为十几至数十km2;102kt级核爆炸时为上百至数百km2;Mt级核爆炸时为数百至上千km2。要强调指出的是,杀伤区面积虽这么大,但中度和轻度杀伤区面积约占40%~70%,也就是说,在人员分布比较均匀的情况下,发生核武器损伤的很大一部分属于中、轻度损伤。
不用紧张,绝对没有问题,这次实验的当量最多只有当年广岛的那颗那么大,辐射量很小,几百公里的距离根本没问题,加上现在的季风方向,辐射尘更不可能对中国地区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