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凭费按扣除个人负担的剩余部分计入借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房租
2、将代扣的由员工负担的住宿费,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中转出到其他应付款-房租
3、再按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的余额发放工资(扣除住宿费后的实发工资),其他应付款-房租的余额(公司负担及员工负担合计)支付房租费。
一、不足部分由公司负担,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房租
二、发工资时扣除员工住宿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房租
扩展资料: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
我来回答:
1、从员工工资扣回的住宿费应该冲费用(相同项目的费用),如管理费用-房租费等。
2、从工资中扣员工住宿费,不能作为算个人所得税的减项
3、扣员工的水电费,原理同1,冲管理费用-水电费。
同意hbq000000的意见,但从其它角度来看:
从员工扣回的住宿费也可以先挂在其他应付款,然后在实际发生支付时冲减。
方法一:收取的水电费,做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水电费
贷:应付工资--***
支付水电费时,做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水电费用
贷:现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水电费
此种方法不能算个人所得税的减项
方法二:代垫的水电费不算工资的一部份,而做为员工的福利费入账.而员工
工资按扣除后的余额计算并发放
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贷:应付福利费
这样可间接做为个人所得税的减项,又能做为公司的费用抵扣
原理上作营业外收入,实务上直接在员工工资计算时扣除住宿费水电费后再计工资,以余额入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制造费用等
如果是我的企业,谁要真的给我计算入了收入,我把他抓起来打板子.
1、从员工工资扣回的住宿费应该冲费用(相同项目的费用),如管理费用-房租费等。
2、从工资中扣员工住宿费,不能作为算个人所得税的减项
3、扣员工的水电费,原理同1,冲管理费用-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