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继承亲生父母遗产

2025-03-07 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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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回答2:

你父母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你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问题是不是出现在你现在没有证据证明你是你亲生父母的亲生子女。

回答3:

(1)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由此可知,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可以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养子女享有继承养父母及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

(2)根据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所以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不再互为继承人,养子女不得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一点与继子女不同,继子女既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不再互为继承人,但其与亲生父母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则根据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是否成人而有区分: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则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自当互为继承人;如果养子女已成年,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恢复,则不得互为继承人。

回答4:

广东胡律师;

你亲生父母立了遗嘱就有效,自书遗嘱只要内容合法就有效,即使你跟你亲生父母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一个陌生人。

回答5:

只要有遗嘱,可以视为遗赠给你的,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