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离婚前曾借钱三万有借条,离婚后两年前夫找我还钱,离婚协议也没有明确借钱的事请问有义务还钱吗

2024-11-24 12: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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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夫妻婚姻期间所借款项,夫妻二人离婚后,也负有共同偿还义务。
2、夫妻婚姻期间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在离婚协商中没有对该债务由谁偿还作出约定的情况,离婚后,夫妻二人都有归还的义务。一方已经全部归还的,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适当的份额,一般由双方平均分配。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2:

可以不还了,因为那时候你们还是夫妻

回答3: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应该结清

回答4: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共同偿还,但是还有一种特殊性

回答5:

离婚还真是个麻烦的事情

回答6:

婚前 应该双方还

回答7: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