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版友发信问我关于二手房过户等一系列手续的问题,为了简便,我在此统一发文解答几个关键问题:
一、定金何时交:
中介太多骗子和骗局了,几乎每步都会设个套,咬定的一点是:
1、必须见到真正的房主和房产本原件;
2、谈好了中介费之后再开始签署合同;
3、签署完详细的合同之后再交定金,每交一笔钱必须让对方写收条、名称和日期,合同中必须把定金多少也写上;
4、交房主的定金不要超过房价的2%;
5、暂时不交中介费。中介在这时候肯定要忽悠你全交中介费,抱定一个原则就是越少交越好,你以后办手续中介对你的态度就越主动越好,我当时就没交,实在不行交个几千也成。
二、首付款何时给,给谁:
签署合同的时候这一点就必须弄清楚。
以我为例:我是贷款买的二手房,比如说,这个房子100万,我要贷款50万,银行要做完房子评估后会发给我批贷承诺函,承诺过户后把贷款打入卖家帐户,这时候我就要把首付款48万(50万-定金2万)打入银行的监管帐户,这个帐户的名字是工行的二手房贷款部,不属于任何人,帐户是被冻结的,要看到我过户后的契税票和领新房本通知单才会解冻放款,与贷款(50万)一起放到卖家帐户里。
注意:千万不能把首付款给中介,轻则中介会拖延你贷款时间,这样他们就可以拿你的首付款去现金收房,重则卷款。
首付款其他的支付方式:实际上首付款给卖家有多种方式,其他几种也有:
1、首付直接付给业主,保存好银行的转帐单,卖家收到钱后写个“收到证明”。银行也接受这种方式。但是这种情况操作上的问题在于,在过户前首付款就到了卖家手里,万一卖家跑了呢?
2、如果是全款买房的,首付款可以过户当天给卖家,这种方式也是可以的。因为卖家通常也会担心,一旦过户房子就是买家的名字,钱过不来怎么办?
3、全款买房实际上也可以采取这种银行监管帐户的方式,过户前存入监管帐户,过户完把首付打给卖家,拿到新房本后再打剩余部分。
4、资金的交纳一定要遵循的原则是:房子完全到手之前,要留一笔款在自己手里。收房前要留一部分(譬如一万),以防卖家没交物业费之类的。还有公共维修基金发票要记得要出来。
5、签署合同时这些资金什么时候交纳要写清楚,以免中途被中介或无赖房主挟持。
6、注意违约金一定要写清楚。
三、关于申请贷款:
北京的各个银行没有直接面对个人进行二手房贷款的,都是通过下属的贷款公司来进行担保,然后各个中介再通过这些专门的贷款公司给客户做贷款。我的贷款是通过安家公司做的,做的是工行,建行我也问了,结果他们让我找安家,我对中介实在怕了,就没找。
我买二手房通过21世纪买的,21世纪极力劝说我靠他们贷款,又说了个低费用,其关键的用意除了赚一笔贷款的手续费外,主要想让我的首付款存入他们的帐户,他们看我不相信他们,就说他们跟埔东开发银行合作,也有个监管帐户,我问了一下,帐户名字是21世纪的,所以我就没靠他们,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跟埔发勾结?中介什么都能做,比如宣布倒台,或业务员不属于他们,而且这些中介都是连锁店,关掉一家,总公司根本不认帐,帐户名字是他们的,就算说是冻结,谁知道是不是拿走干别的了?监管帐户是银行就不同,业务员跑了,银行可跑不了。
所以贷款的原则就是:要通过国有银行,首付能放国有银行帐户里监管最好,如果卖家不认可,就在过户当天首付打到卖家帐户。
商贷公积金都要收入证明
1.首付
2.二期款,在过户之前办理贷款手续
3.办理过户
4.凭“他证”(他项权利证明)到银行发放贷款
5.贷款必须有个人资质证明